第一百二十二章 杀人焚尸案(下)_刑事案件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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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二十二章 杀人焚尸案(下)

  我和小苏找出了现场没有烧毁完的汽车座套、脚垫、靠枕。到了一家汽车用品店……

  “你好,我们是刑警队的。请问能从这些残片中看出这是什么车的座套么?”我拿着汽车座套的残片对着汽车用品店的店员问到。

  那名店员仔细看了看说:“这个应该是奇瑞QQ车上的,或者小型车的用的。但一般用这个款的多数都是奇瑞QQ或者比亚迪F0,警官,我也不敢太确定。”

  我听完了后,对着汽车用品店的店员道谢后,便和小苏离开了……

  离开了汽车用品店后,我对着小苏说到:“小型车太多了,这样排查下去不知道得排查到什么时候了。毕竟死者已经死亡十个多月了,不能再把时间耽误在排查上了。”

  小苏看着手里的靠枕说:“座套可以是小型车通用的,但靠枕好像是固定车的吧?我们直接去4S店?”

  我听完了小苏的话,点了点头,便开始去了一家奇瑞汽车的4S店……

  到了4S店后,小苏找到了4S店的销售人员问到:“这个靠枕可以确定是哪款车型嘛?”

  小苏说完便把没有烧完的靠枕拿给了4S店的销售人员。

  那名销售人员仔细的看了看,又叫同事拿了一把尺子在靠枕上反复量了一量。

  4S店的那名销售人员最后对着我和小苏说:“靠枕下方的两根金属圆棍间距为11cm,符合这种技术参数的车型只有雪佛兰乐驰型汽车或奇瑞QQ3型汽车。”

  听完了那名销售人员的话后,我和小苏急忙道谢,便离开了……

  “你去趟交警队和车管所,查一查所有登记过的雪佛兰乐驰和奇瑞QQ3。我去趟死者上学的县城,查下十个月以前的路段监控。”

  和小苏商定好了后,我俩便开始分头行动……

  我到了县城后,便把十个月以前县城所有的路段监控录像拷贝了一份,拿回警局仔细观看。

  临近下班时,小苏从交警队回来对我说:“查了,登记车检的乐驰车1560辆,奇瑞QQ3有795辆。这里只是登记过的,不包括一些黑车和没登记的新车。”

  我一边看着监控录像,一边点头回应着小苏。

  小苏见我没有说话,便问到:“你看的怎么样了?有什么发现?”

  这时,我听完了小苏的话后,便把电脑中的录像画面暂停。

  我指着画面说:“这辆白色QQ车,经曾与死者擦身而过。”

  说完后,我又继续播放着画面,画面中显示,那辆白色QQ车与死者擦身而过后,数分钟以后开始调头与死者相向而行……

  我又指着画面对小苏说:“目前这辆车有嫌疑,它为什么已经与死者交错了,又急忙调头?”

  “临时决定作案?”小苏接着我的话说到。

  我点了点头,对着小苏说:“记一下车牌号,查一查这辆车当天的行车路线。”

  小苏点头回应我后,便把车牌号记了下来……

  “头儿,我们昨天经过走访,证明现场没有烧毁完的汽车靠枕为奇瑞QQ3型号的汽车。而且我们在十个月多以前的县城路段监控里,发现了一辆白色QQ车有嫌疑。”一早,我便把昨天调查出的线索汇报给了队长。

  我说完后,小苏继续对着队长说到:“我们昨晚找到线索后,便对着那辆白色QQ车的车主身份做了调查。车主名叫韩学良,今年三十岁。而且他在案发当天的活动轨迹,与死者被杀害抛尸的轨迹相吻合。”

  队长等我俩说完后,一拍桌子说到:“抓,就他,抓他,赶紧的。”

  我和小苏听完了队长的话后,立刻通知了县城警方配合,我俩带人赶去县城抓人……

  很快,韩学良被抓捕归案。

  审讯室内,我对着韩学良说到:“我们的同事对你的车辆进行了检查,发现现场遗留的汽车脚垫与其车内前脚垫材质、花纹全部一致。”

  我说话时仔细的观察了一下这个韩学良,此人外表憨厚,并不令人生厌。我说完后,他并没有回答我,只是低头沉默。

  我见他没有说话,便继续说到:“通过DNA比对,你车后排车座上遗留的暗红色印迹,正是死者邢紫薇的血迹。这些证据够充足了,你没有什么想说的么?”

  韩学良听完了我的话后,只是呆呆地点着头说到:“是我做的。”

  我见他已经承认,就对着小苏点了点头,我便退出了审讯室内,让小苏继续审问凶手……

  “凶手的家境不算富裕,但只要辛勤劳作,养家糊口并非难事。但在他的心里始终潜伏着一种对金钱的渴望,他期望可以一掷千金,过有钱人的生活。”小苏从审讯室里出来后,对着我说到。

  我抽着烟,笑着对小苏说到:“单纯的劫财?我还以为是本意要劫色呢。”

  小苏摇了摇头,说到:“事发当天,凶手驾驶QQ车到县上卖童装,途中看见穿着时尚、身材高挑的邢紫薇独自行走,他以为死者是外出返家的打工女,遂生抢劫歹念。”

  我听小苏说完后,继续问到:“过程呢?抢劫没必要杀人焚尸吧?”

  小苏瞪了我一眼,说到:“凶手尾随死者至偏僻路段时,将死者打昏抱到车后座,准备找一个僻静处实施抢劫,不料行至中途,苏醒过来的死者大声喊叫,凶手唯恐罪行败露,遂持刀将死者杀害,后抛尸至那个废弃了很久的饭店内,又残忍地焚尸灭迹。至于焚尸,主要是想毁灭证据。”

  小苏和我说完后,我就在想,凶手为了钱铤而走险,甘愿站在法律的祭坛之上,不知道他有没有后悔?

  有一些事,正如队长前些天问的那个问题——潘多拉的盒子!潘多拉的盒子一经打开,灾难的渊薮就已横空出世,对于凶手来说,人生中一些美好的东西,还未得到便永远失去,只留下令人唾弃的结尾。

  这正如同人类的**、贪婪一样,人本性中就是带有**、贪婪。但请记住,这些不是做错事时辩解的理由、借口。摆正自己的心态,人生没有后悔这一词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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