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 第四章_夫君对我了如指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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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章 第四章

  婉婉自小便最喜欢桃色,记得小时候跟哥哥跑去郊外桃林里玩,还只有三岁的她,被哥哥用袄子裹着,小小的一只,笨笨的似只企鹅。

  她的个头还不到树的一半高,望着比她高出许多的桃树,参天般的存在。

  那日有风,刮得满园的桃花纷飞,也是那次,婉婉第一次看见飘满空中的桃花雨。

  仿若置身如画,在小小姑娘的心里,埋下了深深的印记。

  从此之后,她的衣服是桃色的,床帐是桃色的,就连被褥枕套,帕子鞋袜,所有用度都选桃色。

  就连长大后的她,对桃色也依旧有着特殊的执着。

  容怀钟见女儿如此喜欢桃色,便命人去南海特意定做了一套桃花形状的琉璃盏,她十二岁生辰,哥哥又送了她一套汝窑陶器,上面倾画着万亩落英桃林。

  所以在她看到不多颜色的流光锦中有桃色,便毫不犹豫的就选了。

  女子咬唇,隔着帕子的指甲将指腹扣出了一个深深的印痕。

  掌柜说:“姑娘若是此刻要换颜色,怕是来不及了。”

  婉婉这件流光锦和洪箐箐所选的锦缎有所不同。

  这是款极娇贵面料,稍有不慎,便会跳丝尽毁,若想在这样娇气的面料上刺绣图案而不毁丝,需要拥有十几年刺绣经验,技术娴熟的老绣娘掌手才行。

  而婉婉这件衣裙,领口,腰封,衣袖,裙摆,都是满绣。

  是上京城最有名的孙绣娘,耗时一月之久制作而成,眼下颐园游会在即,那孙绣娘的订单都排到了后半年,再请她掌手来绣,必然是来不及了。

  “婉婉,你若是为了顾忌我,大可不必这样,不过传言而已,做不得数的。”

  婉婉最喜欢桃色,作为一起长大的好姐妹,郁司宁怎么会不知呢。

  方才洪箐箐的话,她也是听的真切的。

  安国公夫人从宫里打探出翊王喜欢桃色,所以洪箐箐便打算在颐园会上穿桃色来吸引翊王的注意。

  可若一个人,只因一件衣服的颜色便左右了他的喜好,那这个人不要也罢。

  “所以小姐,你不打算换个颜色,和她们拼一拼吗?”

  那可是翊王啊,就算翊王喜欢她们小姐,可胡儿觉得,这种时候,才更应该迎合喜好,捍卫自己的地位,和那些觊觎翊王的人一拼到底啊!

  “这又不是上战场打仗,有什么可拼的。”

  郁司宁果断否决:“不换!”

  他们第一次见面,她郁司宁就是这个模样,他既说了他喜欢,那便证明了一切,又何需一个子虚乌有的造谣而去迎合对方,做自己不喜欢的事。

  她决不因此而改变自己,依旧打算穿她最喜欢的绯色红衣去见自己喜欢的人。

  而婉婉却是铁了心要放弃自己最喜欢的颜色,她……必须换。

  掌柜愁眉苦脸,叫苦不迭,就差叫姑奶奶了,说赶制不出来。

  婉婉也知,她这衣服费时费力,掌柜也并非空说。

  她自然也不会为难掌柜,让枫荷递上照之前翻了三倍的银票塞在掌柜手里。

  有了银票的支持,掌柜立马一改拒绝面容,笑盈盈的收了银票,道:“孙绣娘没时间,还有临城的刘绣娘,她手艺比孙绣娘还好,容姑娘只管只放心,游园会之前,管保准时送到府上。”

  “容姑娘选个颜色吧。”

  婉婉记得在选流光锦时,为数不多的几匹中,有湖蓝,有鹅黄,还有月白。

  婉婉想,既是为翊王选妃,那么那日各府贵女们必将牟足了劲尽展姿态,争奇斗艳,百花齐放。

  而她,不过是收到了长公主请柬,不得不参加充数,走个过场而已,自然要做这姹紫嫣红里,最不惹眼的那只。

  “就换成月白的吧。”

  掌柜点头说“好”这便忙去筹备。

  离开瑞祥庄,郁司宁忍不住感叹:“这世道,果然有钱能使鬼推磨,三倍的价钱,婉婉也就你这小富婆肯出,换作是我,我就换一把顶级兵器。”

  婉婉笑笑不语,在郁司宁的眼里,她的银子只有买了兵器,才算是花买了刀刃上。

  而对婉婉来说,衣裙鞋袜,头面首饰,如同司宁的兵器,是她不能将就的。

  “司宁,时间还早,不如我们去五芳斋吃梨花酪吧。”

  瑞祥庄一遭,婉婉的酒算是全醒了,此刻肚子有些空落落的。

  她想起五芳斋新出的梨花酪,她到现在还没尝过呢,便想要去试一试。

  “婉婉,下次吧。”

  郁司宁也早就醒酒了,她很想去,可如今得知这游会是为翊王选妃,虽然她不屑和洪箐箐一样“投其所好”,但既是喜欢了一个人,自然也是要为其准备筹划。

  “我要回去好好准备准备颐园游会,就不陪你去了。”

  郁司宁满是歉意的拉了拉婉婉的手,毕竟婉婉陪她来了瑞祥庄。

  婉婉自然理解,“嗯,快去吧,我们随时都能去。”

  郁司宁轻盈的翻身上了马,扬起马鞭一溜烟就消失在了街头,回去临阵磨枪去了。

  见郁司宁走了,婉婉转身与枫荷道:“她不去,那就我们俩去吧。”

  枫荷听到有梨花酪吃,连连拍手叫好。

  东街离点翠阁最近,从五芳斋出来后,时间尚早,枫荷便提议为那身月白衣裙配套好看的头面首饰,便又去了点翠阁。

  最后回家时,竟是日暮黄昏。

  枫荷端着那套桃色的流光锦,感叹道:“这么漂亮的衣裳,姑娘就算颐园会那日不穿,留着平日也可以穿,回去奴婢就把它挂在衣柜里,等姑娘再参加宴会时拿来穿。”

  风卷起窗帘,那流光锦即便在昏暗的马车里也能流光溢彩,当真是件极难得的珍奢衣裙没错了。

  婉婉瞥了眼便不再看了。

  “这衣服以后都不穿了,回去就放进箱子里吧。”

  她忽又想到了自己衣柜里,一多半的衣裙都是这个颜色,再一联想到翊王喜欢桃色,明是与她毫不相干的人,可心口就是莫名打了个寒颤。

  “把柜子里所有桃色的衣服也都压进箱子里。”她似逃出生天般断然,“从今以后我出门,再不穿这个颜色。”

  枫荷讶异:“那些可都是姑娘最喜欢的,好些都是大师封针后的绝品呢。”

  枫荷觉得好可惜啊,那一柜子的衣服,哪件不是小姐的心头肉,是姑娘花了好些心思,费劲周折得来的。

  “姑娘您当真舍得?”

  婉婉把指甲都扣进了肉里,咬牙道:“舍不得……也要舍得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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